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资料
税务资料

库存现金的账务处理

2014-05-27     点击:2734次

 

 

库存现金的账务处理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 备用金”
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
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
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
  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
算。 
四、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
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
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
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客服中心
    • 在线客服
    • 客服邮箱

      1329356022@qq.com

      (24小时内回复)

    • 咨询热线

      0591-88186346

      商用QQ

      1329356022

    • 售后客服

      (如不在线请稍候再拨)

      0591-88186346

      QQ:132935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