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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有关栏目填写内

2014-07-24     点击:2800次

 

 

《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下载>>>>>>
 
 
《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有关栏目填写内容:
 
(注意事项:备案表3份附送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 附送资料超过1份的还要加盖骑缝章.
 
蔬菜批发、零售
增值税减免项目蔬菜批发、零售
减免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附送资料;无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
增值税减免项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
减免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附送资料;无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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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
增值税减免项目:饲料
减免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2)《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通知》(闽国税函[2004]376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生产及经营进口饲料企业提供
(1)《免税饲料产品检测抽样单》第二联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省局指定的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检测报告
(经营单位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该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
增值税减免项目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
减免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无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批发和零售的农药
增值税减免项目:批发和零售的农药
减免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批发和零售的农机
增值税减免项目:批发和零售的农机
减免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部分产品
增值税减免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部分产品.
减免税政策依据:(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资格证明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减免项目: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减免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
附送资料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及复印件(注明合同记号),(2.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注明号码)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按合同执行期止的当月最后1天.
 
 
军队、军品
增值税减免项目军队、军品
减免税政策依据:(1)《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军队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或加盖“信息产业部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审核专用章”和“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装备生产专用章”的军品订购合同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
增值税减免项目: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
减免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残疾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减免项目残疾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减免税政策依据:(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
增值税减免项目: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
减免税政策依据:(1)《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60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不填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减免项目: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减免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附送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有效期起:报备的当年当月1日,有效期止;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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