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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进价高于销售的价格,这种情况下纳税申

2016-02-12     点击:3406次

 

 

商品的进价高于销售的价格这种情况下纳税申报时是否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商品的进价高于销售价格是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但是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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