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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将一块地划转给分公司,需要确认收入缴

2016-11-16     点击:3563次

 

 

总公司将一块地划转给分公司,需要确认收入缴纳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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