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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料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个税

2010-07-04     点击:2776次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将得到税收政策扶持。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政策,出租、购买、建设以及捐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行为都能得到相应政策减免。
 
  根据通知,有系列税收政策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涉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转让、购买等行为也能享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的减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此外,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符合规定的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个人按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也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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