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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

2014-05-08     点击:2239次

 

 

 
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
 
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
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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