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资料
税务资料

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2014-05-08     点击:3025次

 

 

 
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二)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
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其中属
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
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四)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应予资本化
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五)因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无形资产,应当按照
取得的出售无形资产的价款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银行存款”
等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
产处置净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客服中心
    • 在线客服
    • 客服邮箱

      1329356022@qq.com

      (24小时内回复)

    • 咨询热线

      0591-88186346

      商用QQ

      1329356022

    • 售后客服

      (如不在线请稍候再拨)

      0591-88186346

      QQ:132935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