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工商年检从8月1日开始
2014-07-23 点击:4422次
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工商总局、福建省政府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要求,福建省工商局日前对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一、年度报告范围。2013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13年度及以前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度报告时间。2014年8月1日-12月31日。
文章来源: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