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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快讯

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

2016-09-16     点击:2411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6]9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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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9月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见附件。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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