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
2014-03-19 点击:4080次
福州市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多少?
目前,福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承担18%、个人承担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承担);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按劳社部发(2003)29号文的规定,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而确定缴费比例,按2%或1%或0.5%执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从2013年7月起至2014年6月,福州市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最低基数是2404.45元/月,最高基数为12022.2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