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查处发票违法企业515户
2014-11-04 点击:次
去年我市查处发票违法企业515户,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9906万元。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2011年,厦门市国税稽查部门全年共检查企业662户,全年稽查入库税款3.6亿元(含自查收入)。与此同时,国税稽查部门与市公安、地税等部门协作,通过案件线索移交机制确定检查的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全年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515户,其中非法代开或虚开发票企业6户,非法取得发票企业509户,查获非法发票12519份,查补税款8873万元、加收滞纳金915万元、罚款1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合计9906万元。同期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立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移送起诉16起;检察机关起诉案件11件,起诉43人;法院审判案件15起,63人被判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
今年国税稽查系统将推行审计型检查工作,制定税收自查管理办法,明确“一级稽查”与征管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将积极探索借助第三方力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拓展稽查信息采集新渠道。
国税稽查还将充分发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办公室职责,协调成员单位,发动社会力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工作,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贩发票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贩假窝点。
会后,市国税局还就当前税收热点问题,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稽查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括“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税收管理”,“会计基本原则、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及案例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