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操作手册
2013-07-29 点击:2524次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综合纳税服务平台系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操作手册
版本 1.2.0
目 录
1. 申报前的准备
1)电脑系统要求windows 2000及以上,IE浏览器版本为6.0。
2)电脑安装JAVA虚拟机。
3)上网注册并打印申请表到所属税局开通网上办税。
4) 把www.fj-n-tax.gov.cn加入到信任域。
第二步和第四步请参阅操作手册中“第一册”。
1)打开IE浏览器,登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点击 进入办税服务大厅。
3)点击“申报征收”或“纳税申报” 菜单链接进入税种选择界面。
2.2进入申报系统
核对对应的申报表类型为“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后,点击“进入申报”按钮登录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子系统。
注意事项:
有发现个别的纳税人报的税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显示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认证资格文书存在问题,请先向税收管理员说明此情况。让税收管理员核对一下资格文书是否到期。如再有问题再打技术服务热线。
2.3.1功能菜单
功能介绍:
“更新基础资料”:系统带出的企业的基本信息、附表2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数据如果与实际数不一致。请点击“更新基础资料”,系统重新从防伪税控等系统提取数据。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资料的更新是在你最后去认证发票的时间之前。如果更新之后,还是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请及时打服务支持电话联系。
“作废此申报”:如果纳税人在执行“正式提交”申报成功,还未缴纳税款,此时发现申报错误等问题须更正申报表的,可以让税收管理员或前台在征管系统Ctais2.0删除此申报表。然后通过此功能作废此次申报,修正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2.3.2填写申报表
1)对应表证书单
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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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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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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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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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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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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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版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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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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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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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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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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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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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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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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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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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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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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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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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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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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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七: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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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企业,且当月有业务发生时,必填,否则无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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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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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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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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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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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有业务发生,须同时进行四小票数据采集(报盘核对)。纳内防伪税控的内河及公路运输不需要采集,只需采集由于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联中的公路、内河已经归入货运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因此在此表中已经不能录入公路、内河及联运发票类型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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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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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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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有业务发生,须同时进行四小票数据采集(报盘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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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写顺序
正常情况下请依序填表写申报表及附表,即《成品油购销存明细表》(没有发生该业务的可以不填报)→“四小票导入”即《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稽核结果明细清单确认)(只针对辅导期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必填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增值税附表一》→《增值税附表三》→《增值税附表二》→《增值税申报表》→“正式提交”
2.3.3填表介绍
1)成品油购销存明细申报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且当月有发生业务的,必须填报【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格式与总局文件附件一致。如果当有没有发生业务的,可以不填。
如果填写完后,要记着保存。
2)四小票导入
(1) 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导出申报文件:增值税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和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点击“文件导入”:
(2)如果当月有“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选择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导出的“申报文件”。导入时须导入两个文件,JK文件和Crc文件。
(3)点击“编辑修改”,核对导入的数据是否正确,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抵扣金税额。确定文件没错,要上传时请点击“提交”
注意事项:
①《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当期发生该项业务的纳税人必报资料。
② 如当期发生该项业务, 请纳税人先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采集“四小票”中的运输发票(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 的汇总数据以及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③如果要修改小票数据,须先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变更重新导出。点击“删除”,先删除掉已上传的文件,然后重新上传。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填写附表2之前必须到【稽核结果明细清单】模块进行抵扣信息确认。点击辅导期稽核结果明细清单并对每一项的数据与以确认后,方可进入【附表2】模块,否则抵扣数据将不能带入附表2的对应栏次(如图),
在对应的小票数据或专用数据栏点击“确认”,系统会查询并显示当期经稽核比对通过的“稽核结果明细”。例如: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稽核结果明细清单”确认按钮。显示当期在稽核系统稽核比对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清单”。在抵扣标志选择抵扣或不抵扣,框内打勾的表示可抵扣,框内没有打勾的表示不抵扣。“抵扣标志全选”表示全打勾或全不打勾。
注意:
① 如果辅导期纳税人没有进行“稽核结果明细清单”确认就进入附表2,该户的抵扣数据将不能写入附表2。
② 如果“稽核结果明细清单”已经确认,并附表2已经填写,而后才发现有误,请先删除“附表2”数据,然后重新选择抵扣或不抵扣。
③ 如果“稽核结果明细清单”与你的实际数据有出入,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进行数据核对,经核对后,如果数据与查询出的数据不符,请及时与服务技术联系。
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不论当月是否有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的,都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当月没有固定资产进项的,当期数填“0”保存。
【注】如果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没有填写,当月的申报表是无法申报成功的。如图所示:
5)附表1填写
填表说明:办税大厅---->操作手册---->请阅读手册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附表1.doc》
6)附表3填写
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填表说明:办税大厅---->操作手册---->请阅读手册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附表3.doc》
7)附表2填写
有<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业务发生的,有四小票须填报的,有
稽核结果明细清单确认的要求在填写附表2之前填写完成。附表(二)自动获取两小票数据及《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等数据,所以未正式申报前小票的数据发生变更或更改抵扣清单数据时,则需重新删除附表(二)。
备注:
辅导期纳税人,附表2 的填表说明在:办税大厅---->操作手册---->请阅读手册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附表2(辅导期)》;非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2的填表说请阅读手册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附表2(非辅导期).doc》;辅导期刚转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2的填表说明请阅读手册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附表2(辅导期刚转正).doc》。
8)主表填表
注意事项:
1.如果是“即征即退企业”须向前台或税管员申请为“即征即退企业”,只有在“后台管理系统”设置了“即征即退企业”标志。附表1和附表2的数据才会把数据带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
2.填表说明:请阅读手册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主表.doc》。
9)正式提交
在确认申报表填写正确的情况下,点击“正式提交”。正式提交后须等到系统给出执行结果。并根据提示继续下一步的工作,打印申报表、确认缴款、或上门抄税等。
点击“确认提交”后提示是否确认要正式申报。根据返回信息点击“确定”
注意事项:
①一般纳税人通过门户网站填报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提交申报资料成功后,到:"申报征收"菜单中"申报征收查询"模块的"补打印申报表"栏目查询 打印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②如果您是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当月无 “四小票”(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的汇总数据以及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直接从网上申报和发送划款请求。申报成功后请到“申报征收”栏下的“本期未缴纳税款查询”和“缴款情况查询”确认缴款成功。 纸质资料的报送时限请咨询税收管理员;
③如果您是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当月有“四小票”的,请在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大厅递交纸质纳税申报资料(防伪税控企业还要 持IC卡;有 “四小票”的,要带存有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导出的数据文件的存储介质[软盘、U盘]),完成申报手续。
④在申报期内已成功申报,如发现申报错误等问题须补充或更正申报的,请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⑤一般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不再随税种在征期报送,纳税人应及时填报以前月份的财务报表。纸质资料的报送时限请咨询税收管理员。
2.3.4票表比对内容
一般纳税人通过门户网站填报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成功后,须在申报期内到申报窗口递交纳税申报资料以及网上填报情况反馈单,防伪税控企业还要持IC卡进行一窗式比对。
1.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税额汇总数分别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至18栏“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2.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普通发票金额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至18栏“开具其他发票”项合计的销售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二)进项比对
1.非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票表比对内容
(1)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金额、税额汇总数分别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金额、税额栏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认证系统采集的税额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进项数据。
(2)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合计”栏“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项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8栏“运费发票”的“金额、税额”项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3)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中的“税款金额”栏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5栏“海关完税凭证”的“税额”项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4)用《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中“发票金额”栏“计算抵扣税额”项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的“金额、税额”栏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2009年5月1日后取消比对)
(5)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1栏“税额”比对,二者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2.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内容
(1)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数据之和。
(2)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份数、金额、税额是否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和。
(3)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份数、金额、税额是否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之和。
(三)税款比对
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数据与税款所属期为同期的已缴纳税款总额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应纳税额合计”小于或等于已缴纳税款总额。
填写税款所属的起止日期,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到缴款记录,包括在前台申报的缴款记录。零申报则查不到缴款记录。
注意事项:
请在税期内及时查询税款是否已缴纳,避免因其它原因延误了税款缴纳。
查询到的缴款记录:
查看到的未缴款记录,选定未缴款的记录,点击“划缴请求”:
(1)如果远程抄报税企业发现“本期未缴纳税款查询”模块没有该笔划缴请求的,请查询企业一窗式比对信息是否通过
(2)如果比对结果是“通过”的,且外围数据与申报数据完全一致的情况,,企业在“本期未缴纳税款查询”模块中是可以找到该笔划缴请求的。
(3)特殊情况
虽然一窗式比对信息查询中显示的比对结果是通过的,但企业当月申报的认证金额小于当月实际认证的发票金额,“本期未缴纳税款查询”模块是没有该笔划缴请求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几种,
l 一是资料的更新是在你最后去认证发票的时间之前,造成了附表2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数据与认证结果通知书不一致,解决方法是直接到税局前台更正申报表,或者在前台删除申报表后,企业在重新申报,重新申报前,请先“更新基础资料”。
l 二是由于纳税人是出口企业,当月认证的发票系统默认是不抵扣的,所以当月申报的认证金额小于当月实际认证的发票金额。一窗式比对信息查询中显示的比对结果也是通过的,,但是“本期未缴纳税款查询”模块是没有该笔划缴请求的,这种情况只能到税局前台处理。
在补“打印申报表”栏目里,选择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输入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日期,点“查询”按钮即可查到已经申报的记录。
查询到的申报结果如图:
点击要打印的报表,然后点击最下面打 “打印”按键,出现如图:
点击“预览打印”,显示:
如果出现提示要安装站点的根据页面的提示把当前站点加入到信任站域后,关闭所有网站,重新打开IE登录到国税网,进行打印。
*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修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号